经专家评估,现将2017年启动建设、2020年建设期满的11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市、区)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事实依据。省科技厅对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向勇,0871-63104396。
附件:建设期满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市、区)评估结果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