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mg4377所有线路-ios/安卓/手机版app下载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内容详情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情况摸底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5 16:20 浏览数:1669

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根据《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和《云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省科技厅拟组织对我省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

请各州(市)科技局组织对本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持证单位和个人,对照《管理条例》和《管理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查缺补漏,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科技局备案。

时间安排: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

(二)摸底排查

请各州(市)科技局组织对本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其规范性和安全性进行重点排查,形成本州(市)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情况报告(提纲见附件),附××州(市)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情况统计表,报送云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同时发送PDF格式扫描件到847255170@qq.com 邮箱)。没有实验动物生产、使用管理的州(市)也需要盖单位公章零报告。

时间安排: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实地检查

省科技厅和各州(市)科技局根据排查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加强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管理。

时间安排: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州(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学习并执行国家、省、州(市)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全面压实本单位实验动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完善机制,常态监管

各州(市)科技局于每年6月30日(2020年除外)、12月31日前分别将该年度本州(市)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情况报告报送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一)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郑红,13888175273。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SPF级动物楼103室。

(二)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及电话:卞云龙,13987762376。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

 

附件:××州(市)实验动物生产使用情况报告(提纲)(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15日       

通知公告 Other news

更多
0871-63156890
yunkeyuan@126.com
XML 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