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如有满足条件的,请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电子邮箱:549189181@qq.com)。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示范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2.专业化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点击下载)
3.前三批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名单(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