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农村司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西部地区“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函》(国科农函〔2019〕77号),2020年,科技部核准我省第一批选派科技人员1306名赴我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89个县开展创新创业,年度安排中央财政经费2613万元。为做好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一)经费下达
中央下拨的经费由云南省财政厅按科技部批复的人员和经费数下达到各州(市)财政局及有关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各州(市)科技局应及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经费下达到派员单位(名单及经费见附件1、2),保证专款专用。
(二)签订协议书
1.各州(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首页)mg4377所有线路、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应迅速开展工作,组织、指导选派的科技人员、受援单位、派员单位签订“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四方协议书(见附件3)。“三区”科技人才要积极服务贫困村。其中,受援贫困村栏可用黑色碳素笔手写添加(若已实现科技特派员覆盖全部贫困村的州市或受援单位周边无科技特派员未覆盖的贫困村,受援贫困村栏可不填)。
建议签字、签章顺序为科技人员、派员单位、受援单位、州(市)科技局。四方协议一式7份,四方签字盖章后,州(市)科技局留4份,科技人员留3份。州(市)科技局将其中1份统一送到受援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其中2份送至省科技厅,州(市)科技局存档1份。科技人员将四方协议送至受援单位和派员单位各1份,自留1份。
州(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报送协议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前。
(三)管理
被认定为“三区”科技人才的科技人员,按有关规定,直接被认定为云南省科技特派员,按云南省科技特派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工作要求
(一)各州(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首页)mg4377所有线路、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工作,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尽快下拨经费。按照《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有关经费使用规定,科学合理使用经费。
(二)各州(市)科技局、受援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派出单位要加强对“三区”人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三区”人才服务脱贫攻坚、服务基层一线的典型做法、经验和案例,加大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科技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受派科技人员要按照《云南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实实在在为受援单位、地区解决实际问题,探索形成科技服务产业、服务基层及成果转移转化的长效机制,为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各州(市)科技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的科技主管部门在组织2020年“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人员签订“三区”协议书时,应结合前期面向贫困村认定云南省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和覆盖情况,敦促科技人员在贫困县服务时,服务范围应就近扩大到无科技特派员帮扶的贫困村,所服务贫困村信息要在“三区”协议书中注明。
(四)各州(市)科技局,要摸清情况,尽早谋划,尽快实现科技特派员全覆盖本地贫困村目标,于2020年8月3日前,将本地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覆盖贫困村情况(见附件4)纸质和电子版反馈省科技厅。
(五)被认定为“三区”科技人才的科技人员,登录http://www.yn12396.com(云南农村科技服务平台),填报有关信息,于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有关登录方法、填报要求请登录邮箱:ynkjtpy@163.com,密码:ynkjtpy321,下载《科技特派员操作手册》帮助文档。联系人:严娟,联系电话:0871-63152883。
(六)2020年“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时间从发文之日起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三、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严娟,0871-63152883,0871-63124220(传真);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任宏程,0871-63134404。
“三区”协议书报送地址:昆明市护国路28号云南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邮编:650021,电子邮箱:ssk63161337@163.com,收件人:严娟。
附件:1.云南省 2020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资金下达表(点击下载)
2.云南省2020年“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选派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3.2020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四方协议书(点击下载)
6.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暨科技特派员有关工作的通知PDF版(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