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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填报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3 15:12 浏览数:1324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

根据《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办区〔2020〕52号)要求,为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现将开展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填报单位为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研究开发机构和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其中事业单位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需要填报;具备管理职能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只填报自身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情况,下属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自行填报;已经转制为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无需填报。

二、填报流程

(一)请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登录以下网站开展年度报告填报工作:https://cgzhndbg.istic.ac.cn

(二)已注册单位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用户名登录系统进行填报,未注册单位注册后即可进行填报,新增填报单位须将本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提交省科技厅统一输入系统后再进行注册登陆填报。

 (三)请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填报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旦提交成功,将不能进行修改。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研究开发机构与高等院校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省科技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对年度报告进行抽查。

(二)请各研究开发机构与高等院校主管部门履行监督审查责任,严格审核所属单位年度报告有关材料,督促所属单位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三)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要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本单位及人员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附件: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31日                    

(联系人及电话:孙向前,0871-63138436、1821303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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