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智发〔2020〕2号
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要求,2020年科技活动周将于8月23日—29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经前期研究协商和认真组织筹备,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制定了2020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筹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引智处:谭喆 13888076520
省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何坤德 18087950500
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谢建平 13888584080
楚雄州科技局:王芳 13987873166
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代章)
2020年8月12日
2020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筹备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动员号召全省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以科技战疫为重点,展示科学技术对战胜疫情的重要支撑作用和系列成果,展示科学普及在引导人民群众科学识疫、科学防疫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创新强国为核心,展示科技创新对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美丽中国建设等方面的显著成效;以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为主线,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全省范围内举办群众性科技活动,展示科学普及工作和科技活动周20年成效,助力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
2020年8月23日—29日
(二)主题
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
三、组织机构
成立2020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及组委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及组委会主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卫生健康委、省科协、楚雄州人民政府。
组委会成员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林草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省妇联、省社科联、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中科院昆明分院及各新闻媒体单位。
承办单位:省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楚雄州科技局、楚雄州委宣传部、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楚雄州科协、楚雄市人民政府。
组委会主任:阮朝奇 省科技厅副厅长、省外国专家局局长
徐 东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组委会副主任:罗成惠 省科技厅引智处处长
龙俊波 楚雄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杰 楚雄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文 楚雄州科技局局长
施克沛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彭寿才 楚雄州科协主席
赵 矛 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楚雄州科技局,由李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组委会下设综合协调组、会务组、文稿材料组、文艺演出组、科普展教组、科学之夜活动组、宣传组、安保维稳组、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共10个工作组。
四、活动安排
(一)启动式
时间:8月23日10:30
地点:楚雄市桃源湖月亮广场(外场)
会议议程:
主持人:省科技厅厅长董保同
楚雄州领导致辞;
2. 向第十二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授牌;
3. 省领导讲话并宣布2020年云南省科技活动周启动;
4. 文艺演出。
参加人员:省级领导,组委会主任单位及成员单位领导,楚雄州领导,承办单位领导,主场展教参展单位领导,第十二批省级科普教育基地代表,科技工作者代表,青少年代表,社会各界代表,文艺表演队、新闻媒体有关人员,群众等。
(二)主场科普展教活动
时间:8月23日(10:30—16:00)
地点:楚雄市桃源湖月亮广场(外场)
省级单位集中示范内容(见附件1)
楚雄州集中示范内容(由楚雄州科技局负责组织)
参加人员:云南省、楚雄州有关单位人员,专业学会、协会、人民团体、专家服务团、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团体、科技公司有关人员。部分大、中、小学生,群众。
(三)科学之夜
时间:8月23日(20:00—21:00)
地点:楚雄州科技馆
活动形式:科普讲解、科普互动、科普文艺、科普宣展等。
(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四)科技活动周系列重大活动
1.组织2020年“云南省第六届科普讲解大赛”。由省科技厅主办,省科普教育基地联合会承办。
2.组织全省科普教育基地、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由省科技厅主办,各省级科普教育基地、有关科研机构和大学承办。(见附件2)
3.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基层。组织中国流动科技馆,选择在我省尚未建设科技馆的边远、边疆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县或县级市,开展巡展活动,把优质科普资源送到基层。由省科协主办,省科技馆、省科普工作队承办。
4.科学使者进校园、社区(农村、企业、军营)活动。动员组织科技专家、科普志愿者到中小-(首页)mg4377所有线路举办科普讲座,指导科学实验,到社区宣讲科技抗疫、科学文明生活知识。由省科协、省教育厅主办,各州(市)有关单位承办。
五、宣传工作
(一)各地各部门要重视2020年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
(二)加强广播电视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重视发挥新媒体优势,以互联网为平台,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发挥“两微一端”作用,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M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三)各新闻媒体要做好活动宣传标语的刊播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将科技活动周启动式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提前预告广大市民,以提高活动周的影响。对科技活动周启动式的展示项目要进行重点宣传,让人民群众分享创新成果带来的技术和实惠。
(四)活动结束后进行专题总结。省科技厅科技宣传教育中心将全省科技活动周实况编辑制作成专题片,上报科技部。
六、职责分工
(一)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负责科技活动周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组织协调各项活动。组织群众积极参加8月23日举办的启动式。
(二)组委会成员单位
参加8月19日云南省科技活动周情况通报会及成员单位、承办单位协调会(另行通知)。
于8月21日前报送1位出席8月23日启动式的厅级领导及有关人员名单至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力量参加相关科普活动。
七、其他事项
(一)经费。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免费提供布展场地、敞篷、桌椅板凳和电源。参加楚雄州主会场展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差旅、住宿费用自理。
(二)参展要求。参加楚雄州主会场展示活动布展的单位须在8月23日9:00前布展完毕。
(三)州市活动。各州(市)、县(区、市)自行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活动。于9月14日(星期一)前向省科技厅提交科技活动周专题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附件:1.主场科普展教活动参展单位
2.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