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7日期间,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向云南省科技厅推送了因严重税务违法和瞒报煤矿安全死人事故,被给予行政处理处罚的严重失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信息,现予以公告。
按照国家和省对严重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有关要求及《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科研失信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科规〔2020〕2号)等规定,云南省科技厅停止公告所列严重失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处罚期内推荐或参与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服务,申报国家和省科技奖励,以及给予表彰奖励、政策试点、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的资格。
附件:2019―2020年云南省相关部门推送省科技厅严重失信责任主体清单(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