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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举办云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 14:58 浏览数:1514

各州(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人员是成果转化队伍中的重要力量,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和政策运用能力对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发挥科技成果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管理人员把握和运用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的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工作,定于2020年10月下旬,由云南省科技厅主办,上海交通大学承办,举办云南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0月25日至31日(25日报道,31日返回)。

培训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法华镇路535号)。

报到及住宿点:上海市桔子酒店中山公园店。

二、培训内容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解读;创新创业及成果转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税收规定;科技金融与成果转化;技术需求挖掘等。

三、参训人员

各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人员,部分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人;部分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负责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报名要求

请各州(市)科技局、有关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18:00前将培训回执纸质和电子版(附件2)报送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五、报道事宜

请参训学员于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20:00时前,前往桔子酒店(中山公园店,上海市长宁区定西路1018号,大堂电话021-62110988)报道。建议参训学员乘坐10月25日MU5805(11:00—13:55)或FM9452(14:00—17:05)赴上海虹桥机场。

六、有关要求

(一)学员上海培训期间的住宿费、餐费、培训费从省科技厅培训专项经费中统一列支。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培训期间统一安排学员食宿,不得自行外出聚餐或住宿。学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学员管理有关规定,服从-(首页)mg4377所有线路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管理要求。

七、联系人及电话

(一)云南省科学技术院

刘志刚,0871-68090455(电话兼传真),13095326691;邮箱:874624725@qq.com。

(二)云南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崔文川,0871-63104096(电话兼传真),13033331943。

 

附件: 1.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培训回执(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9月28日            


附件1

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参训单位

名额(人)

序号

参训单位

名额(人)

1

昆明市

4

15

迪庆州

1

2

昭通市

3

16

临沧市

3

3

曲靖市

3

17

昆明高新区

1

4

玉溪市

1

18

玉溪高新区

1

5

保山市

2

19

楚雄高新区

1

6

楚雄州

3

20

曲靖高新区

1

7

红河州

3

21

临沧高新区

1

8

文山州

3

22

文山高新区

1

9

普洱市

3

23

法规处

1

10

西双版纳州

1

24

区域处

1

11

大理州

3

25

省技术市场

2

12

德宏州

1

26

省科技情报院

2

13

丽江市

1

27

省科学技术院

2

14

怒江州

1

合计

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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