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国际科技特派员的管理,根据《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科技厅2013年第27号公告)要求,省科技厅拟对已认定选派的国际科技特派员进行复核评估。现就报送有关材料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3年至2018年认定选派的国际科技特派员。
二、报送要求
(一)个人国际科技特派员认真填写复核评估表和撰写工作总结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出。法人国际科技特派员认真填写复核评估表和撰写工作总结报告。
(二)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所在地国际科技特派员提交的工作总结报告和复核评估表进行审核。
(三)所报送的材料请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thzyc@163.com,同时报送2份纸质盖章材料至省科技厅合作一处。
2.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望,0871-63100940)
附件2
云南省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总结报告
编写提纲
一、认定国际科技特派员以来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个人国际科技特派员包括科技咨询、服务、培训及试验示范等工作情况;法人国际科技特派员包括投资规模、创(合)办企业、合作研发及推广的主要技术、产品进入市场、形成的固定资产及试验示范基地等情况)。
二、国际科技特派员对外科技合作工作成效(技术、经济、人才培养、社会生态效益等);取得的重要进展或重大成果(亮点工作)。
三、认定国际科技特派员以来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包括财政经费及自筹资金)。
四、在对外合作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总结、问题分析及相关建议。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