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作了调整,云南省科技厅已对照国家基金委代码,对“云南省科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基础研究领域代码进行了更新。根据《中共云南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印发加强科技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云科党组发〔2020〕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高水平基础研究领域专家数量,强化基础研究专家库质量建设,确保后续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工作顺利开展,请省内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协助更新基础研究领域专家库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专家信息
请已加入基础研究领域专家库的专家,及时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重新选择本人所属基础研究领域代码。对本人其他信息需要完善或变更的,一并更新。
二、组织专家入库
对符合以下条件,但还未加入基础研究领域专家库的专家,请相关单位按照入库流程组织专家入库(入库流程详见附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职业道德,熟悉国家科技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诚实守信,无不良科研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三)专业业务能力强,了解本学科领域当前发展情况。近3年从事过相关产业(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备承担相关工作相适应的自身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除符合以上条件外,申请基础研究领域专家还应当满足以下专项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等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
2.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获得者。
3.省部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入选者,包括科技领军人才、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带头人、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
4.省部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5.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负责人。
三、其他要求
(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引导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加入基础研究领域专家库。
(二)新入库专家填写申请书时,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科技专家所在单位要认真负责信息审核、专家推荐及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审核推荐等工作。申请书提交省科技厅后原则上不再退回和修改,请各申请人和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请于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组织专家入库和更新专家信息工作。未及时更新所属领域的专家,将影响其后续参加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评审、验收等工作。
联系人:何云琼,周颖,杨伟辉。
电 话:0871-68051159,0871-63140941。
附件:征集入库流程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征集入库流程
一、申请人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116.52.249.142/)未注册“项目负责人”账号的:
1.单位管理员登录单位账号(无单位账号的,需注册);
2.单位管理员使用“新增科技专家”菜单功能,填写拟申请人的(姓名、邮箱、手机号等)信息,发送激活邮件;
3.申请人进入邮箱,按照邮件提示内容,点击链接激活账号并设置个人密码;
4.申请人根据账号信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5.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专家类型为“技术专家”),选取本人所属基础研究领域;
6.单位管理员审核本单位申请入库人员信息,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7.主管部门审核并提交省科技厅;
8.省科技厅审核并反馈入库意见。
二、申请人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注册“项目负责人”账号的:
1.申请人登录项目负责人账号;
2.点击“申请进入专家库”菜单,阅读并同意省科技厅专家入库有关要求后,完善专家信息(专家类型为“技术专家”),选取本人所属基础研究领域,提交单位管理员审核;
3.单位管理员登录单位账号,审核申请入库人员信息,并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4.主管部门审核并提交省科技厅;
5.省科技厅审核并反馈入库意见。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