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着力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指示,加快落实深化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等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重大改革任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起草了《深化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建议加盖单位公章,于2021年8月5日前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反馈,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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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深化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21年7月2日
附件
深化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
改革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创新体系效能,着力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指示,按照“十四五”时期国家和云南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化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加快完善省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机制,形成高效的组织动员体系和统筹协调的科技资源配置模式,大幅提升科研绩效,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和创新主体积极性创造性为主线,以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为目标,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和持续加大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为重点,着力优化省科技计划体系,着力改革项目形成机制,着力创新项目遴选组织方式,着力完善项目经费管理,着力提升科研绩效,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以诚信为前提、以绩效为目标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促进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科技活动组织模式和科研绩效产出全面优化升级,为加快建设创新型云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激发创新。完善充分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创造性的科研管理方式,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需求导向。从国家和我省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项目形成组织机制,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项目、基地、人才、资金、数据一体化配置,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水平。
聚焦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大目标任务、重大创新政策落地,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重点平台载体,培引重大创新团队,推进重大改革。
突出绩效。项目设计与绩效并重,把提升项目实施绩效作为根本,努力实现科技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
开放协同。深化“科技入滇”长效机制,充分用好国际国内优势创新资源,注重与国家计划做好衔接,强化省州(市)联动、部门协同与国际合作,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创新与改革。
(三)改革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符合科技创新规律,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体系;构建目标明确、分类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和产出高效的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新机制;建立聚焦重点、精准高效的创新资源配置体系;形成注重实效、分类评价,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科技计划项目绩效管理体系。
二、构建更加高效的创新体系
(一)提升基础科研体系源头供给和引领能力
统筹兼顾科学探索与发展需求,健全面向重大需求的科学问题凝练机制,完善基础研究项目形成和管理方式,建立原创性课题动态申报机制。扩大高等-(首页)mg4377所有线路与科研院所学科布局和科研选题自主权,探索基于中长期目标导向的重点实验室持续稳定支持机制和独立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机制。
(二)以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鼓励省内技术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力量,组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升级的新型创新合作组织和利益共同体,共同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支持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创建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联合体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
(三)健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科技成果转化
健全覆盖全省的线上线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云南省技术市场等在促进项目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作用。支持重大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项目引入战略投资伙伴、技术转移经理人等,整合资源,参与项目全过程实施和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各计划任务间的相互支撑和成果梯次转化,基础研究计划产生的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原创成果要及时通过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部署后续项目,重大科技专项计划要与我省其他重大项目和工程衔接。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成果来滇转化。
(四)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
建立贯穿科技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高价值专利产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风险评估为导向的科技项目立项分析评议制度,建立健全专利导航工作机制,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在关键前沿领域进行专利布局。将高价值专利产出作为技术创新项目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落实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足额兑现科研人员技术权益。
三、优化科技计划体系
(一)明晰五类科技计划定位
基础研究计划立足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强前沿交叉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科研支撑和源头技术储备。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通过系统设计目标、整合创新资源和集成创新活动,最终实现攻关关键核心技术、产出战略性新产品、完成重大工程或转化重大成果等目标。重点研发计划针对我省产业链重要节点关键技术及社会发展领域共性技术需求,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研发,技术集成和工程化应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区域发展提供持续性科技创新支撑。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强化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和创新环境营造。科技人才和平台计划重点围绕优化布局我省科技人才、科技平台建设工作,强化分类管理,开展持续性引导和支持。
(二)聚焦重点领域配置科技资源
聚焦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重塑支柱产业新优势,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新优势,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数字经济等重大目标任务,围绕“双百”工程等重大科技需求,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突出资源配置重点,系统布局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创新平台体系、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领先科技力量,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三)建立科技计划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计划+专项+项目”的省科技计划体系,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专项运行绩效,新设、整合一批省科技计划专项,加强与“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有机衔接。建立科技计划和科技政策绩效评估制度,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将其作为省科技计划专项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改革科技项目形成机制
(一)建立自上而下的重大项目凝练机制
充分发挥政府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由政府主动布局。围绕国家和我省科技创新规划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重点工作,省科技管理部门通过组织调研、技术预测、绘制技术路线图、专家咨询等方式,组织凝练关键核心技术清单,提出项目总体任务布局,推进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重大科技专项成熟一个,启动一个。
(二)建立科技攻关与产业链打造专班工作机制
完善部门会商、厅州(市)会商制度,结合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和“四个一”工作机制,建立科技攻关与产业链打造专班工作机制,省科技管理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各州(市)等共同凝练科技需求,共同设计研发任务,共同组织项目实施,全链条设计重大项目,一体化组织实施。
(三)完善重大项目决策咨询制度
建立由战略、科技、产业、金融等高层次专家组成的科技创新决策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委托其对重大项目的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等提供决策咨询,对重大项目建议进行论证。创新常态化的政企对接机制,在凝练重大项目、开展重大科研攻关时,充分征求行业组织和企业意见。
(四)建立常态化科技需求征集发布机制
常年征集科技需求,进行智能分析与分类,建立科技需求库,对科技需求进行创新链全链条设计和凝练。压实州(市)科技管理部门在需求凝练中的主体责任,围绕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精神、“一县一业”发展重点等,征集和凝练本区域科技需求。依托科技入滇机制,通过技术市场等平台向全国发布和推送科技需求,常态化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推动科技供需多途径、精准化匹配。对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和我省创新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需求,在科技项目、平台载体、人才引进、资金奖补等方面给予“一揽子”扶持。
(五)完善指南编制发布机制
实行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常年公开征集和指南定期发布制度,全年征集、定期筛选。项目指南应明确支持范围、申报条件、不同类型项目的组织方式、资助标准及实施年限,提出集中明确的目标和可量化考核的任务。
五、优化项目遴选方式
(一)建立多元化项目遴选机制
根据具体项目的科研范式和创新路径,综合运用公开竞争、定向委托、科技揭榜制、赛马制、悬赏制等多种方式,遴选省内外具有优秀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科研力量承担项目。将“公开、竞争、择优”作为遴选项目团队的普遍性要求,一般都应向社会公开发布指南,以同行评议为主,择优遴选申报团队予以支持。针对突发性重大公共卫生、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等,建立完善重大科技任务应急反应机制。
(二)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定向委托
对研发任务组织强度要求较高、优势单位较为集中的重大科技专项,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指南,直接委托优势单位或从优势单位中择优委托,实行定向委托牵头单位进行总牵头。
(三)优化科技揭榜制
对于目标明确、应用亟需、最终用户明确的重大攻关任务,实行科技揭榜制,明确需求目标、时间节点、考核要求和奖惩措施。拓展揭榜项目来源,强化与关键核心技术清单的衔接,扩大榜单发布渠道,吸引更多域外创新主体揭榜。突出最终用户在“写榜”、“挂帅”、“考核”中的主导作用,与省科技管理部门共同投入、联合实施。
(四)部分实施“军令状”制
选择部分定向委托和科技揭榜制项目,实施“军令状”制,攻关团队按照既定目标开展限时攻关,省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最终用户,根据任务书要求,开展“里程碑”节点考核,根据验收结果给予相应奖惩。
(五)探索实施赛马制
对于战略意义重大,但研发风险高,或时限要求紧迫的重大攻关任务,实行赛马制。在特定的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中,面向不同技术路线同时支持多支研发团队平行攻关,同时获得前期立项,项目前期实施动态竞争,阶段性开展节点考核,根据节点绩效动态调整任务目标,根据竞争结果给予后续支持。
(六)试行实施悬赏制
以应对突发紧急重大科技需求为主,对于研发失败风险高、行业竞争充分且优势单位不突出的任务,面向社会公开张榜悬赏,限定时限、目标,对限期内先期达成目标的研发团队进行事后激励性补助。
六、创新科技项目组织方式
(一)实行重大科技专项首席专家(科学家)负责制
支持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实行首席专家(科学家)负责制,在成员选聘、技术路线选择、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自主权。探索重大项目专员制,聘请知名技术和管理专家担任项目专员,进行全程管理监督。
(二)实行云南实验室创新自主负责制
对于与云南实验室战略定位具有较高协同性的重大科研任务,委托云南实验室牵头负责具体任务凝练、研究团队遴选、科研经费分配和成果检验考核。强化跨学科交叉融合和开放合作,对实现任务目标负责。
(三)实行创新平台主任负责制
对在滇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绩效优良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探索基于中长期目标导向的持续稳定支持。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在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充分自主权。实验室应设置开放课题,探索开放课题公开揭榜挂帅机制。
七、改革科技项目评审机制
(一)建立分类评审机制
按照不同的项目遴选方式采用相应的评审方法和程序,取消不必要的评审评价环节。公开竞争、科技揭榜制、赛马制、悬赏制等项目采用申报评审制。稳定支持、定向委托等项目重点对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论证。建立非共识项目遴选决策机制,探索包括专家学者实名推荐在内的项目来源渠道,建立专门立项安排机制。
(二)完善专家库建设
建立省内外专家交换共享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科技专家库资源,有针对性征集和补充高层次专家及特定领域专家。建立高质量核心专家库,细化专业领域,完善专家特点标签,实现专家智能精准匹配。扩大网络评审范围。
(三)改进评审方式
对竞争性项目引入网络评审,基础研究计划和重点研发计划中,探索专家网评和处室会议评审并行开展。建立项目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引入金融和创投专家参与评审,把技术交易合同金额、市场估值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建立省外高水平专家参评主审的重大项目评审机制,对基础研究重大专项、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团队等重大科技项目,实施主审制。
八、完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
(一)改进项目经费预算编制
优化项目经费预算科目设置,在项目经费预算中增设人员费科目,用于列支高层次人才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在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年度预算指标时,只填列到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不再填列款级科目。
(二)完善经费拨付制度
实行部门预算批复前项目经费预拨制度,预拨比例最高可达到年度预算总额的25%。允许将测试化验加工费、成本分摊费等部分科技项目经费按规定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本部门其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
(三)扩大科研单位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
将科技计划项目直接费用科目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不受比例限制,间接费用原则上只能调减不能调增。探索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跨境使用。
(四)改进预算执行考核
对项目资金不做预算执行进度考核硬性要求,项目实施期内的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
(五)推进科技经费“包干制”改革
继续在省基础研究计划、科技人才和平台计划的部分项目中,实施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将部分实行科技揭榜制等目标明确量化的项目纳入试点范围。开展科研差旅费“包干制”试点,允许试点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包干报销。
(六)加大科技项目激励力度
加快落实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建立健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激励机制,切实落实科技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激励政策。科技项目间接费用的绩效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纳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在参照本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的基础上,允许项目承担单位自主确定聘用科研人员劳务费标准。
九、推进科研人员减负
(一)实施减表行动
在继续坚持和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精简各类报表和材料,加强项目有关数据和科技统计工作的统筹,减少基层填表工作量。
(二)解决报销繁现象
查找单位科研经费报销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审批审核环节,加强单位项目、经费、网上审批、财务报销等一体化管理,完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
(三)实现检查瘦身
建立各部门对科技项目监督检查统筹协调机制,制定统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相对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检查,避免在同一年对同一项目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建立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审计等信息共享平台,对同一科研项目实行监督、检查、审计结果互认。
(四)下放验收管理权限
对科技信用评价等级优秀(AA级)的单位承担的财政经费100万元以下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下放项目验收管理权限,由单位自行组织验收,并报省科技管理部门备案,省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择机抽查。
十、完善绩效评价和科研诚信管理
(一)强化科技项目绩效管理
构建和完善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的科技项目绩效管理体系,落实“五有”要求。推动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绩效评价导向。对稳定支持项目实行长周期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周期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对重大科技专项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重大项目和重大创新平台,综合运用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中期评估等方式,给予阶段性资金支持,建立预算安排“五个挂钩”机制。
(二)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科技计划全过程科研诚信管理,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完善科技信用评级管理体系,加强评级结果应用,对科技信用评价等级优秀(AA级)的责任主体,在项目立项、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项目自主验收管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和试点;对列入严重失信(C级)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一票否决”。加强首席专家(科学家)、咨询评审专家科研诚信管理,对不尽职尽责的要进行惩戒。建立科技活动重大违规案件的联合调查、联合惩戒、公开通报机制。
(三)建立科技创新容错机制
对在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偏差失误,只要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未谋私利,能够及时纠错改正的,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机制,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符合自身具体情况的尽职免责细化负面清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四)强化科技项目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全链条开展监督工作,明确各层级监督主体的监管职责。试行重大科技项目巡查制度,强化重大科技项目协调调度和督促检查力度。对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牵头单位拨款效率进行重点监督。
十一、强化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省科技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协调,定期研究推动省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重点工作。健全部省会商、部门会商、厅州(市)会商机制,建立沟通顺畅、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政策协同
加强纪委、财政、人社、审计、科技、教育等部门和部门内部的政策协同,打破横向壁垒,围绕高校、科研院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部门间、部门内部政策梳理,统一科技、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管标准。
(三)提升治理能力
健全创新治理科技支撑机制,建设覆盖全省科技创新的“科技大脑”,开发智慧决策支撑系统,完善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绘制创新资源地图,建设科学数据中心,实现科研管理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提升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抓好贯彻落实
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快细化落实,从各自职能出发,围绕目标和任务,制定或修订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创新主体要落实法人监管和科研诚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进展情况的调研督察。
来源:云南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