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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会成功举办申报2021年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1-08-31 10:30 浏览数:2289

为使会员单位更好地理解科技部以及云南省出台的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相关政策,更好地掌握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1年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的通知精神,2021年8月23日,云南省科研机构联合会组织举办申报2021年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培训会,特邀省科学技术厅法规处处长王海涛对政策内容进行解读。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副院长许健出席会议并讲话。联合会10余家会员单位代表以及云南省科学技术院支撑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工作专班成员参会。会议由联合会理事长王志平主持。

会上,王海涛处长从新型研发机构的工作背景、工作思路、政策措施、案例分享、申报通知等五块内容入手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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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法规处王海涛处长(前右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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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王海涛处长在工作背景中特别强调了新型研发机构的内涵、申报主体条件以及我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的必要性。

在工作思路中提出总体目标设定:根据云南现有基础条件,到2025年,培育50家左右国内领先或特色鲜明的新型研发机构,形成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

在政策措施板块中特别说明了实施方案的第一项任务建立培育库中投入经费的人才引进是重点关注的问题;第五项任务加强科研支持中提到对新型研发机构采取研发投入+研发设备投入“双补助”的方式进行资金支持,研发支持和平台建设中非财政资金与财政资资金的使用区别,非财政资金年度后补助如何申请等。同时,也对第七项任务强化人才激励、第九条任务提高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水平等主要任务内容作了详细解读。在案例分享内容中,分析了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信息技术的新型研发机构和以四川东坡中国泡菜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具有本地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历程,为即将申报云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的单位提供了很好的学习借鉴的案例。

针对《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1年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的通知》,王海涛处长阐明了培育对象中初创型和成长型之间的关联与区分,举例说明了云南省哪些单位适合申报培育对象类型。

会上,各参会单位积极发言,提出了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焦点问题,王海涛处长一一进行了现场解答。

许健副院长在讲话中表示,王海涛处长的解析深入浅出,政策性、专业性、指导性都很强,云科院专班小组要认真学习王海涛处长对实施方案11项主要任务解读中需重点关注的内容;要充分发挥云科院专班小组的优势,实现助推2021年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入库工作。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会员单位准确理解申报2021年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类别与入库条件都具有较强指导作用,受到参会人员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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