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广第二批、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中有关科技金融工作任务,近期,云南省科技厅制定出台《云南省科技金融结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保险险种保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打造科技金融政策升级版,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搭建科技创新与创业投资、融资担保、银行信贷、科技保险等各种金融方式深度结合的模式和机制,激励社会资本加大力度支持创新创业,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动“企业—产业—资本”良性互动,促进科技金融健康发展,着力构建科技金融新生态。10条措施如下:
一、鼓励创业投资“投早、投小、投创新”,细分被投科技型企业所处发展阶段,按实际完成投资额分别给予10%、8%、5%创业投资风险补助及投资损失补偿,单笔投资补助年度最高200万元。
二、鼓励国内外各类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在云南省设立创业投资机构。新设立注册资金及实现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数额的,可申请一次性开办费补助50万元。与上述创业投资补助年度综合额度最高500万元。
三、鼓励担保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银行融资。每家担保机构年度新增科技贷款担保额补助最高200万元。
四、鼓励担保机构收取省级科技创新券,收费环节“前端”减免科技型企业部分科技贷款担保费,“后端”兑付省级科技创新券,为科技型企业直接降低担保费年度最高30万元。
五、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创新赋资”,依托“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发放贷款,可获得科技创新融资贷款风险补助年度最高150万元。
六、鼓励科技创新主体“创新换资”。单户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融资贷款贴息补助年度最高120万元。
七、鼓励科技创新主体“以知换资”。单户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银行质押贷款贴息补助年度最高100万元。
八、鼓励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以及科技创新融资贷款,补助其承担的评估、评级以及保险等费用年度最高100万元。
九、鼓励保险机构为创新“保驾护航”,建立科技保险险种遴选机制,围绕科技型企业“研发→生产→销售”经营活动,推广16类科技保险险种。
十、鼓励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保险险种,分散分担科技创新创业风险。单户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保险险种保费支出补助年度最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