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
2017年4月,科技部等15个部委印发了《“十三五”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规划》(国科发创〔2017〕10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印发了《云南省“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云政发〔2016〕107号)。现行的《云南省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暂行)》(云科法发〔2010〕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0年12月13日施行以来已7年多了,《实施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的需要,根据科技体制改革及管理实际需要,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作更多的是强化服务管理,因此有必要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将《实施办法》的名称修订为《云南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管理办法》的过程
根据厅深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17年11月正式启动对该《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该《办法》征求了科技厅所有14个处室,行政相对人,主要包括部分高校(4家)、院所(8家)、企业或联盟对外责任主体(8家)共20家单位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政策法规处合法性审查。经我厅2018年第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含14条,主要内容为前12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联盟的定义、组建联盟的宗旨、原则、管理方式、联盟备案的条件及程序、备案联盟的权利、义务及管理等,特别强调了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体化转型。以新型研发组织形式组建云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探索市场化、社会化运行机制,努力建成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转化一体化新型产业技术创新载体。
修订的《办法》主要针对原《暂行办法》中的联盟申报制调整为备案核准制,同时对备案核准的联盟权利按照公平竞争制度审查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四、实施期、有效期说明
《管理办法》于2018年4月8日正式公布,2018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